第七百一十三章 山风

小说:阴食 作者:智商不过二毛五

漆黑的夜色犹如墨染一般,呼啸的风声遮盖了一切,无数的树木随风发出呼啦的啸声,除此之外,整个山林再无其他的声音。
若是以往,虫鸣狼嚎之声时常会响起,慢慢地长夜几乎是所有强大动物宣示着自己强大的最好时光,然而一阵阵山风吹过,山风中所蕴含的强大气息让所有动物不禁颤栗,一个个不安地蹲在自己的洞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在动物的世界,于山林中看到的远远比人类多地多,不只是风雨欲来的暴雨气息,还有那些隐藏于深夜中偶尔会显露的阴灵。
……
咔!
手腕粗的树木应声而断,双目猩红的旱魁依旧不解气地举起大刀唰地一下连断木剩下的半截都削了去。
我无奈地揉了揉眉头,没好气地踹过去一脚,怒斥道:“都说了尽量不要留下痕迹,那跟一颗树较什么劲?”
然而看着旱魁那一脸僵硬的脸,我就不由叹了口气,算了算了,跟旱魁这种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家伙较劲,那是对牛弹琴。
一路走来,类似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而是几乎无时无刻不再发生,对于直来直去脾气火爆的旱魁而言,不存在什么轻巧灵活,前进的路上有什么挡着,直接推了过去再说!
什么灌木树木都不在话下,当然要是百年老木犹如几人合抱粗的古树,它们还是会绕着走,从这一点来说,它们并不傻,只是……
看着一路走来那许许多多明显的痕迹,我就不由头疼万分,别说什么擅长追踪的阴灵,只要不傻,就能够看出这么明显的行进痕迹。
“算了算了,这事情还得自己想办法。”我无奈地揉了揉眉头,一路上做地两件事就是把鬼城这一众同类的阴灵分成了一个个小队。
这些冥火城的鬼物并不弱,但要是按照军队的标准,那无疑非常差劲,甚至可以说是一群乌合之众,当然这群乌合之众的实力还是不错的。
“去把七号幽灵小队给我叫过来”我扭头对着身后的一只猫灵说道。
黑色的猫灵犹如一道闪电,闻言唰地化为一道黑影钻入林中,转眼就消失不见。
看着离去的猫灵,我心中不由有些怪异,要知道,当年我第一次接触地阴灵就是唐昊派去的猫灵,至于附身秦念身上的猴灵,那并不算,因为没有彻底孕育。
后来,因为师父杀了猫灵,猫祖出来报仇,以至于后面发生了那么多事情,现在想想,还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动物之中,最易因阴阳二气而成为鬼物地其实就是猫猴一类,而前者因为数量庞大,所以在冥界中的数量并不在少数。
仅仅冥火城这一鬼城,猫灵就大约占据了阴灵的五分之一,而猴精次之,其余则是其它各类鬼物。
片刻之后,一阵阴风吹过,周围的树木中赫然多了一双双明亮而绿幽幽的眼睛,正是七号阴灵小队。
七号阴灵小队正是由猫灵和豹类鬼物组成的阴灵,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速度快,这支小队是我准备用来专门刺探敌情所用。
而同样的小队,并不止一支!
“你们分成两队,一般人提前去幽火城查探敌情,剩下一队跟在队伍后面把队伍留下的痕迹清除掉,明白了吗?”我抬头扫了一圈周围的猫灵和豹灵,心里隐隐有些想笑,谁能想到有一天,我居然能够指挥一支阴灵组成的队伍?
要知道,圈养阴灵对于阴阳神厨而言虽然不算难事,但也并不简单。首先愿意跟随阴阳神厨的阴灵不少是不假,但鬼物中可有不少狡猾的家伙,好处它们会抢着拿,碰到事情能否靠得住,那就得见仁见智,看各自的手段了。
嗖!嗖!嗖!
一道道残影闪过,一众猫灵领命离开,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一侧的莫卡问道:“还有多远?”
绿色的火焰在莫卡的眼眶中闪烁着,不同于旱魁猩红的眸子,尸煞往往在形成早期双眼就会化掉,只有极少数尸煞才能够拥有双眸,所以大多数尸煞眼中只有后来形成的鬼火。
或者用鬼眼更为合适,因为看起来是绿幽幽的火焰,然而那不过是阴气凝聚而成的特殊状态所形成的鬼眼。
“大概还有三百公里”莫卡幽幽地说道。
三百公里,我不由揉了揉眉头,日夜赶路,结果没想到速度反而越来越慢。
“让所有人,不,是所有冥灵都再加快速度。”
冥界之中,统一称呼都为冥灵,无论是旱魁还是尸煞,这是它们的通用称呼,好比“人”。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个个阴灵在林中迅速地前进着,因为正值夜间,点点阴气从大地之中慢慢侵袭而出,对于阴灵而言,如鱼得水,一个个虚幻的阴灵已经化为一道道残影肆意地在林中穿越着,而不同于自由自在的阴灵,旱魁这种笨重的家伙依旧碾压般地在林中发出阵阵咔咔的声响。
……
幽火城外,巨大的山峰已经成了几乎绿幽幽的
︾ ︾ ︾ ︾ ︾ ︾

==》免费全网热播短剧9999+ : 98YE.Com 《==

︽ ︽ ︽ ︽ ︽ ︽


打开《漫豆包: Mdb55.Com 》,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

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
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nilove.net ,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 XinShu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