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一章 又见熟人

小说:邪魔之主 作者:天地或

这是陈元刚刚参透了卫朋义的感悟而习会的,只不过陈元还没有运转过,不知道会不会成功。
陈元运转七步归一剑法第三招的法则,很快他的身后便凝聚了九把白色的剑,这些剑是由真气凝聚而成的剑气,散发着白色光芒,在夜晚之中显得特别的耀眼。
见到这一幕卫朋义十分的惊讶,因为他知道陈元从开始接受他传递的感悟到参透只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
原本他还在考虑陈元虽然说自己参透了他的感悟,但是却未必能够成功的运转,要知道他当初修习七步归一剑法第三招的时候可是感悟了很长时间才参透。
而且参透之后他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运转成功,而是经过无数次的演练才成功的,而眼前的陈元虽说得到了他的感悟,但是只用了一个时辰便可以运转出来,修行天赋太过妖孽。
此时陈元已经释放出来了就到剑气,随时都可以发动进攻,这时陈元看到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于是便用身后的剑气向着那石头打去。
因为陈元之前与卫朋义切磋的时候,卫朋义直接使用九把剑气同时进攻,所以此时陈元也是如此,运转那九把剑气同时向着那块石头飞去。
【新章节更新迟缓的问题,在能换源的app上终于有了解决之道,这里下载huanyuanapp.org换源App,同时查看本书在多个站点的最新章节。】
然而让陈元惊讶的是,第一把剑打在巨石之上,那巨石便直接炸裂,其他的剑气随后全部打在地上,竟然将平坦的地面砸出一个大坑来。
陈元嘴角微微上扬,他对七步归一剑法第三招所展露出来的威力十分满意,而且这还是没有注入雷电气息和九离龙炎的剑气。
“师父,前面有个真武境。”
距离陈元和卫朋义不远处,有一只巨大的鸟类在贴着地面飞行,巨鸟由北向南而飞,显而易见是飞向西陵城的。
巨鸟的背上站着八个人,即便如此那巨鸟的背上还有这很大的空间,那八个人在巨鸟面前显得十分渺小,可见巨鸟的体积十分庞大。
这时,巨鸟之上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对着身前的一位老者说道。
除了这二人之外,剩下的六个人分别站成一个圈子将二人围住,而且外围的六个人各自手持一把剑,而且他们六人的衣服上都有一个以剑为形状的徽章。
而这个剑形的徽章在东陵国很不常见,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但是到了天泽国,却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剑形徽章所代表的含义。
拥有这个剑形徽章的人便意味着他是天泽国第一大势力中的成员,而这个天泽国的第一大势力便是傲剑阁,而拥有这些剑形徽章的人则是傲剑阁之中的剑师,在天泽国十分受到人们的尊崇,这个徽章不仅代表这一种身份,更象征着一种荣誉。
“我们过去看看。”老者澹澹的说道,他的眼睛眯起了一条缝,这次前往西陵城他有事情要做,原本不想理会其他的事情,但是刚才他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他感知到前方的那位真武境所使用的武技竟然是那么的熟悉。
有了老者的命令,巨鸟便向着陈元和卫朋义所在的放心飞掠而去。老者身后的青年神情得意,仿佛不屑于任何的事情,而外围站着的六个人则是面无表情。
既然这六个人都是傲剑阁的剑师,但是看样子中间的老者和青年的地位更加的高贵,然而巨鸟之上的老者其实便是傲剑阁的阁主剑千凡,而他身后的青年则是他的亲传弟子雷正平。
很快巨鸟便到了飞掠而来,巨鸟之上的剑千凡和雷正平诧异的看着正在演练七步归一剑法第三招的陈元,因为他们一眼便看出来陈元所运转的正是他们傲剑阁的传承之一七步归一剑法,这让他们大惊失色。
其他的六个人到没有他们二人有这么大的反应,他们虽然也是傲剑阁的人,但是只有亲传弟子和傲剑阁中的一些重要人物才有资格修炼七步归一剑法。
五年前卫朋义被赶出傲剑阁,雷正平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傲剑阁阁主的亲传弟子,习得了七步归一剑法。
“他是什么人,怎么会我们傲剑阁的传承剑法”剑千凡勃然大怒道。
闻言,雷正平转了转眼珠子说道“师父您忘了吗,五年前七步归一剑法的剑谱被卫朋义那个废物给弄丢了,虽然他被赶出了师门,但是剑谱外泄所造成的损失即便是他死了也弥补不了。”
剑千凡冷哼了一声,他知道五年前的事情绝对是有人暗中陷害卫朋义,而且说不定就是他身后的雷正平,此时五年已经过去,雷正平嘴上依旧不绕过卫朋义,让剑千凡颇为有些恼怒,不过雷正平说的也有道理,剑谱外泄确实还是卫朋义负主要责任。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来到了东陵国,随便碰到了个人竟然便会七步归一剑法,这让他暗暗再想难道整个东陵国的人都会这套剑法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剑谱还有何意义能够成为傲剑阁的传承
陈元和卫朋义也感知到有人过来
︾ ︾ ︾ ︾ ︾ ︾

==》免费全网热播短剧9999+ : 98YE.Com 《==

︽ ︽ ︽ ︽ ︽ ︽


打开《漫豆包: Mdb55.Com 》,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

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
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nilove.net ,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 XinShu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2